早在2007年,在标准HJ/T386-2007《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设备》中,对吸附装置的基本性能做出了原则性的要求。同时2013年也发布了《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》HJ2026-2013。今日我们结合工程经验,梳理下一些关键点:
吸附层的气流风速是固定床吸附器设计的主要参数。由于不同类型吸附剂的吸附能力、吸附速率和吸附层的阻力差别很大,气流风速应根据吸附速度和吸附层的阻力综合选择。比如吸附树脂颗粒,粒径一般为0.4-1.2 mm,在床层阻力低于2kPa 的情况下,气流风速一般应在0.15-0.25 m/s。 吸附剂用量应根据一个吸附周期内吸附床层的动态吸附量确定。动态吸附量是由吸附剂的饱和吸附容量、吸附速度、温度、压力和有机物的浓度等所决定的,一般应根据实验确定。在确定了吸附周期和吸附剂的动态吸附量后,吸附剂的用量常用希洛夫(Schieloeff)公式或其它的经验计算法进行计算。 吸附器的压力损失宜低于4.5kPa。在HJ/T 386-2007《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》中规定吸附装置的压力损失不大于2.5kPa。我们在实际应用中,特别是在使用2 塔串联的吸附工艺时,有时设计阻力会高于2.5kPa。根据目前吸附装置的实际应用情况,在此规定吸附装置的压力损失宜低于4.5kPa 为宜。